航班管理新规定明年实施:三种情况下航班延误机场管食宿
昨日,交通部发布新的《航班管理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中主要内容就是对航班延误方面的管理和解读,大部分规定是针对航空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以及航空销售代表,民航行政机关提出的。除了提出要求旅客文明乘机,文明候机等,其中和旅客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就是关于航班出港延误及取消后的旅客服务的内容。
其中,在航班出港延误旅客服务方面,新规规定,承运人在掌握航班状态发生变化之后的30分钟之内通知旅客,并讲明延误原因以及航班动态。在三种情况下航班承运人以及地面服务代理人员应为旅客提供食宿服务:
一、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
二、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
三、国内航班发生备降等三种情况造成航班出港延误;
但是,在新规实行之后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不会再服务安排旅客的食宿问题,费用由旅客自理。但是近期由于全国普降暴雨,因而恶略天气导致的航班延误居高,面对实际情况下,本来就是暴雨天气,游客携带大件行李去找旅馆更是不容易。这就要求航空公司及时提前告知旅客,以便早作安排。游客在购买机票时,也最好购买航班延误险,更好保护自己的利益。关于航班延误险,可以参考这篇攻略《善用信用卡 篇四:深度分析航班延误险》、以及《强降雨天气,关于航班延误的应对指南》。
图片引用值友社会主义羊毛
此外,新规还对机上延误做出规定,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承运人应当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在机上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承运人应当合理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在处理旅客投诉方面,新规规定承运人。机场方面等机构在收到旅客投诉的7日内必须予以回复,在10日内必须做出实质性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