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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租者幸福居住:广州 出台 “租购同权” 政策

2017-07-19 10:12:01 41点赞 62收藏 0评论

7月17日,广州市政府在其网站上《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积极支持租赁住房方式,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鼓励发展现代住房租赁产业,催生新的经济增长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夯实经济社会长久向好发展的住房基础。

到2020年,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互相补充、协同发展的租赁住房供应体系,促进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蓬勃发展;多层面支持住房租赁消费需求,实现租者幸福居住;建设市场规则透明、诚信体系完善、政府监管到位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实现租者幸福居住:广州 出台 “租购同权” 政策

这一方案在房产圈内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并将其核心定义为“租购同权”,方案出台16条措施扶持房屋租赁业,促进“租购同权”。

1 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2 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

3 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租赁居住权利。

4 落实税收优惠。

5 保障承租人健康安全居住。

6 保护承租人的稳定居住权。通过对租期和租金依法进行规范,控制承租人租房成本,保障承租人长期、稳定的居住权益。

7 逐步加大货币化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力度。完善租赁补贴制度,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对符合条件的群体给予租赁补贴,形成公租房与市场租赁住房互为补充的住房保障体系。

8 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将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9 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

10 允许出租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住房后出租。

11 扶持住房租赁企业,打造广州现代租赁产业总部经济。

12 发展“城中村”现代租赁服务业。

13 发展既有建筑现代服务业。

14 成立广州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负责统筹全市政策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人才安居住房、直管公房等)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将政策性住房纳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供应和管理。

15 建立健全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

16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这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无疑是第一条,“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方案中的16条措施都规定了主管牵头部门,具体实施细则还有待观望。在房屋买卖各种限制之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房屋租赁,广州在此时率先出台了关于租房的政策方案,大力发展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这一信号也令我们期待其他地区关于租房的进一步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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