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司那些事第40期:买机票被迫买保险/接送机?民航局拟出新规罚款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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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在各大网站上买机票的各位值友,有没有遇到过:机票+接送机或者机票+保险的默认套餐?更有部分商家,可以选择【普通预订】,但非要弹出一个对话框:是否放弃优惠?
多年以来,只想买张干净机票,是有多难? 民航局拟出新的管理规定,终于要对此作出具体规范了~
2018年1月8日,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发布了民航局起草的关于《民航旅客国内运输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对比1996年颁布的运输规则,此次征求意见稿主要在以下热点问题上力求规范:
机票销售时的默认捆绑搭售行为
航班超售情况
客票变更和退票问题
同期航班的历史准点率信息公布
默认搭售
针对当前互联网机票销售中出现的“搭售”等不规范行为,新规规定,以默认选择方式为旅客做出购买付费服务选择等行为的,“由民航行政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何谓默认搭售?举个例子:
在上图中,第一个商家给出了两个选项:普通预订/+28元(抵券)
如果没有“普通预订”即为违规,但有可选项,此时需要各位值友睁大双眼,根据需求选择。
需要说明的是,任何保险都为额外套餐,基础价格构成:机票+燃油/税费。
航班超售
何谓“航班超售”:旅客定票后并未购买或购票后在不通知航空公司的情况下放弃旅行,从而造成航班座位虚耗。为了满足更多旅客的出行需要和避免航空公司座位的浪费,航空公司会在部分容易出现座位虚耗的航班上,进行适当的超售。这种做法对旅客和航空公司都有益,也是国际航空界的通行做法。
正常情况下,已购票的旅客都能成行;特殊情况下,会有个别旅客不能成行,对此,《征求意见稿》规定,超售规则在其官方网站、售票场所须事先公布。因超售导致旅客自愿放弃行程或被拒绝登机,旅客要求客票改期、签转或者退票的,承运人应当按照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或者非自愿退票办理。为旅客安排的后续航班,且按照规定作出免费的食宿安排。
客票变更
根据《征求意见稿》所示,旅客自愿变更客票的,承运人或者销售代理人应当按照旅客购买客票的票价适用条件办理。
因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导致航班取消、延误、提前、航程改变、舱位等级变更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客票改期的,承运人应当在有可利用座位情况下为旅客办理客票改期,不得向旅客收取客票改期费用,产生的票价差额由旅客承担;旅客要求签转的,原承运人在征得新承运人同意后,应当为旅客办理签转手续并且不得收取签转费用。
另外,因签转所产生的票价和行李运输费用的差额则由承运人退还旅客或者由旅客补足。
简单来说,因突发情况、包括空中管制造成的航班问题,旅客要求改签时,航司无权收取签转手续费,但机票差额由旅客来补。
未公布准点率
新规规定,航空公司承运人应当按月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上个月所运营航班的准点率数据并在售票环节告知旅客。承运人有未制定超售规则、未在官方网站公布其所运营航班的准点率数据并在售票环节告知旅客的等行为的,“由民航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关于新规,你怎么看?
此次新规拟定,以开放形式,希望通过自主选择的方式、以消费者角度市场化、规范化。
这些年,飞机出行与我们的生活也是息息相关,各位值友有没有因为规范不严格而踩坑的经历?可以分享给大家,或是去发个邮件诉诉苦,说不准下次出行,那些航司漏洞就有法律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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